
依申請公開說明
一、除行政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法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二、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政府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申請人應當將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三、申請指向單位應為制作或保存該政府信息的機關(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各分局及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均為獨立的答復主體,負責本單位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的答復工作)。
四、關于信訪、舉報、投訴、查詢案件處理結果、法律政策咨詢,需要行政機關匯總、加工的信息,行政機關制作或保存的過程性信息及內部工作流程等均不屬于信息公開的范疇。請依法提出信息公開申請。